是真的,2020年12月份發(fā)的通知,通知明確了2020年的階段性社保免征和緩繳政策執(zhí)行到2020年12月底。還明確了緩繳單位需要在2021年1月底前通過北京市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臺或社保經辦機構前天辦理緩繳期間三險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業(yè)務,并按稅務部門提供的繳費渠道完成繳費。
另外通知也明確了2021年1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要全額繳納。
所謂全額就是社保要按照規(guī)定,根據職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資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額來進行確定。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是計算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繳納社保費和職工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依據,有上限和下限之分,上限是社平工資300%,下限是社平工資60%。具體數額根據各地區(qū)實際情況而定。
其實這個政策并不是新的,假如沒有疫情,應該從2020年1月1日起就開始了。所以現(xiàn)在北京出這個政策不算突然。社保由稅務部門進行征收以及社保全額征收,是一個整體的趨勢、也是一個必然的趨勢。雖然國家說不集中清繳以前不合規(guī)的內容,但那是不追究過往,不代表以后也可以這樣做。